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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日本政府积极推进FTA/EPA的政策措
刘昌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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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日本政府积极推进FTA/EPA的政策措施 第一节日本主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措施
一、外务省制定日本FTA战略 根据第七章的论述,日本外务省早在2002年10月制定的《日本FTA战略》中,就明确制定了选择FTA/EPA谈判对象的详细标准。2006年3月8日,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在《什么是日本的经济外交》的演说中,又再次强调为确保日本国家的经济利益,在选择EPA谈判对象时必须综合考虑如下七点: 第一,是否有助于扩大贸易和投资,改善当地日本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? 第二,因为没有缔结EPA而受到了排挤和损失的状况是否必须改变? 第三,是否有助于确保资源和粮食的稳定供给? 第四,是否有助于日本的结构改革? 第五,是否有助于促进专业和技术性劳动力的流入? 第六,是否有利于形成对日本有利的国际环境? 第七,根据谈判对象国的情况,缔结EPA是否是发展双边关系的最佳选择? 麻生太郎强调:如果综合考虑上述七点,那么所缔结的EPA对日本来说就是以强力约束的方式建立一个个伙伴关系;在建立伙伴关系方面选择合适的、理想的方式,其开花结果就是E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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